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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术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12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二、具体要求
1.7月20日前请将《国家级项目登记表》发送至zdxmb@jlu.edu.cn。
2.集团将根据推荐部门相关要求于2018年7月9日8:00至2018年8月26日16:00组织项目进行网络申报,8月29日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科技处国家项目管理科。
3.拟申报教师(含参与)需经所在学院(实验室)科研管理办公室进行人员资格审查(包括申报人条件、国家科技计划在研人员情况查询),国家科技计划在研人员情况查询网站: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并在办理相关申报业务时出具《国家级项目申报(参与)人员审核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玮 孙铁民
办公电话:85166453 85167135(假期)
电子邮箱:zdxmb@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526室国家项目管理科
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三楼教师办公大厅3号窗口(假期)
附件:
1.“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2.“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5.“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6.“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7.“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8.“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9.“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0.“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1.“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2. “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增补任务)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4.国家级项目登记表
15.国家级项目申报(参与)人员审核表
科学技术处
2017年7月6日